省财政建立健全投入机制扎实推进“百镇建设示范行动”

04.12.2015  10:02

 

      为解决我省小城镇规模小、综合实力弱、大镇和强镇少的突出矛盾,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健全投入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保障职能,扎实推进“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协调推进小城镇、新农村建设,逐步提高城镇化建设水平。       一方面,加大资金统筹力度。2012年以来,省级筹集资金53.26亿元,集中用于示范镇工业产业园区、农村新型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城镇道路交通、污水垃圾处理、供水、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带动示范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平台、规划编制等项目4927个,总投资389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省200个示范镇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农民年均纯收入三项指标,年均增长幅度分别达到23.96%、33.44%、15.59%,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两项指标高于年均增长20%、25%的预期目标。在管好用好“百镇建设示范行动”资金的同时,各级财政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统筹安排”的原则,积极整合城建、交通、水利、环保、民政、商贸、旅游等各类补助资金,重点向城乡基础设施倾斜,持续优化示范镇投资环境,不断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       另一方面,完善资金使用模式。按照中央和省里财税改革精神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省财政进一步减少了财政点对点的直接扶持,更加注重采取融资增信、贷款担保、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手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城镇化建设。2015年,会同有关部门设立山东省城镇化投资引导基金,首期规模6亿元,参股设立了山东省城镇化投资基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股权投资基金等2只子基金,参股子基金募集资金近100亿元,充分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缓解城镇化建设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