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强力整治“小散乱污”企业

14.03.2017  18:36

  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推进空气质量逐步改善,费县强力整治“小散乱污”企业。

  全面排查,建立台帐。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环保办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小散乱污”企业台帐,彻底摸清底数。对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以及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或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结合实际,明确重点。针对费县的实际情况,重点对辖区内涉及的行业企业,如化工、陶瓷烧制、铸造、石灰窑、砖瓦窑以及涉及涂料、油墨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进行排查整治。

  加强复核,严格督考。县环保局成立“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督导考核小组,对全县13个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分工划片,督导考核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工作开展缓慢、不按时报送统计核查表格、影响全县整治工作进度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