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进一步规范新形势下违法生育案件查处

07.04.2016  15:01

  为进一步规范新形势下计划生育执法行为,提高计生执法工作效率,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生育案件,提升全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博山区人口计生局出台多项措施对案件查处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 

   一是切实做到“三及时”。 对新发生的违法生育案件,做到“发现要及时、调查要及时、下达文书要及时”。要在上报当月介入调查,搜集相关证据材料,落实违法生育当事人的详细信息(如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单位等),找到当事人制作相关调查笔录,依法下达征收告知书和决定书。确保新发生案件无遗漏。 

   二是丰富案件线索来源。 充分发挥镇办每月上报、医院按月通报、公安季度通报和群众有奖举报作用,利用WIS系统、出生医学证明打印、新生儿落户登记信息比对,排查违法生育案件。按照区有奖举报办法,加大社会监管监督,根据群众举报的相关信息排查违法生育案件。 

   三是规范案件处理程序。 对排查出的违法生育案件,及时搜集其违法生育相关证据以及当事人基本信息等,由镇、街道、开发区计生办找到当事人,制作调查笔录并主动下达征收告知书;送达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下达征收决定书;对拒不缴纳的,送达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后,下达征收催告书;送达催告书之日起10天后,整理该案件卷宗依法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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