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一场为躲避债务而上演的虚假诉讼

20.04.2015  11:56


 

案情简介

宋某借给同学苏某6万元钱,苏某为赖掉这笔借款,连假离婚、伪造母亲遗嘱、指使提出虚假诉讼的方法都用上了。近日,在威海市文登区检察院的依法监督下,法院经再审后,判决撤销原判,对苏某处罚款2万元,其余参与造假者处罚款共计3.3万元,宋某拿回了属于自己的执行款。

宋某和苏某是小学同学。宋某将6万元钱借给苏某用于买房,并打下欠条约定一年后还款。一年后,苏某与妻子离婚,不知去向,6万元欠款迟迟未还。 无奈之下,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苏某偿还宋某借款6万元。判决生效后,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苏某离婚时“净身出户”,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

后宋某得知,苏某父母名下9间平房的拆迁补偿款未领取。而苏某母亲不久前病故,因此苏某对该拆迁费享有部分继承权。法院核实后作出裁定:提取被告苏某拆迁补偿费6万余元。此时,苏某父亲突然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主张拆迁房屋属于其本人所有。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驳回异议,继续执行。随后,苏某女儿又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苏母生前立有遗嘱,所有遗产归其所有。最终,法院支持了其诉讼请求,并据此裁定解除已查封的拆迁补偿款。

见执行无果,宋某走进了文登区检察院寻求帮助。宋某称苏母遗嘱的见证人之一便是苏父,那么此前他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时,为什么没有提出这一点呢?文登区院检察官据此对该案展开了周密调查,案情真相大白。

原来,苏某以假离婚的方式逃避债务,离婚后躲到外地打工。而母亲突然离世,父母9间平房的拆迁费未领取,苏某按规定应继承的拆迁款被法院执行偿还债务。苏某随即找来堂姐、父亲等人共同伪造了一份遗嘱,后又指使女儿持伪造的遗嘱提起假诉讼。

 

于君:现任职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毕业。

检察官说法

诉讼本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解决争议纠纷的重要手段。然而,当今社会上却有一些心术不正之人企图借助这一合法形式牟取不正当利益。他们采用虚假诉讼的手段规避债务、逃避执行,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扰乱了司法秩序,而且损害了第三方债权人的利益,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借此提醒大家,在发现有诉讼案件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虚假诉讼事实后,将依法启动监督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山东省检察机关正在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如果您受到虚假诉讼的侵害,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