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全省查处12万余起交通违法行为

26.02.2015  12:19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春节期间,全省检查“七类重点车辆”20.3万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万余起;查消防重点单位23521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8790处;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57起;接警27.6万起,救助服务群众8836起。

  针对返乡、回城客流高峰和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交警部门组织开展了春运“暖冬行动”、“情满旅途”、“务工人员平安返乡”等活动,加强路面管控和交通疏导,及时为群众提供出行服务。

  消防部门组织开展了除夕夜消防安全“零点”行动,对人员密集场所等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和群众聚集区派驻定点和流动执勤力量;治安部门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检查烟花爆竹从业单位3102家,督导整改隐患2100处。

  节日期间,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打黑恶、反盗抢、追逃犯”安民行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57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39名,追回各类逃犯113名;各级110报警服务台和“一号调度台”随时接受和处理群众报警、求助,共接警27.6万起,救助服务群众8836起。

  节前和节日期间,省公安厅对春节期间安保工作作出专项部署,并派出工作组到基层一线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地春节安保各项措施落实。各地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坚持24小时值勤备勤,全省每天出动警力2.6万余人次,加强街面巡逻和守卫,确保社会治安秩序良好。(通讯员 刘冠伟 记者 贾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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