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地税局“四个确保”圆满完成年所得12万元个税申报工作

08.04.2015  19:19

  1-3月份,胶南市地税局共完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3000人,超计划700人,圆满完成了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工作。

  一是合理分配计划,确保工作进度。年初综合考虑所辖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规模以上企业户数和高收入群体分布等因素,统一部署,合理确定了各征管单位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人数。

  二是注重环节控制,确保数据质量。申报前期,从自然人注册、数据录入等方面对大厅受理人员开展集中培训,现场进行模拟操作和演示,要求受理人员数据录入完整、规范、准确。申报环节,在大厅开设“绿色通道”,设置专门咨询窗口,安排专人受理自行申报资料,做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理”;同时加强对各项申报数据的审核工作,确保“先审核、后录入”,切实提高数据质量。申报期间,后台人员对每天的申报数据实施动态监控,加强数据查询比对分析,筛选查找信息录入不全或逻辑关系错误等数据,及时督促整改,保证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是突出管理重点,确保工作成效。持续将非劳动所得项目作为自行申报工作重点,密切关注股权转让信息、上市公司媒体公告股息分红信息、自然人股东限售股转让等资料,将涉税信息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及时介入税收管理,防止税收流失,非劳动所得项目申报纳税所得8974万元,应纳税额1786万元。综合运用实地约谈、筛选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信息等方式,动态监控、全面掌握高收入行业年终奖、业务提成发放情况,确保重点人员不遗漏。同时,借助大企业服务直通车等渠道,积极开展纳税宣传、涉税咨询等服务措施,提高纳税人自行申报的积极性。

  四是严格绩效考评,确保责任落实。强化个税申报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将个税自行申报成效与绩效管理考评挂钩,明确岗责,量化个税申报工作指标,落实分解到单位,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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