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拨专款45万元加强民族社团建设

19.05.2015  11:51
 

    近日,青岛市政府决定每年为市民族事务局增加预算经费45万元,通过购买民族社团服务,加强民族社团建设。该经费主要用于租赁办公场所、聘请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和委托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调处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等,有效解决了民族社团因缺少工作经费面临活动组织难、服务开展难“两难”的问题。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