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计划每年培训180.7万名农民工 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17.10.2014  14:09

   中国山东网10月17日讯 (记者 姜瑞丽 张晓黎)17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住建厅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人社厅有关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下称《规划》)。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姜清海在发布会上表示,《规划》提出,要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

  姜清海表示,就业创业是农民工进入城镇的基本诉求,也是他们在城镇的立足之本,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是实现市民化的第一步。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去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围绕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

  “今年8月份,省政府印发实施了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3项3年行动计划,对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搞好就业创业服务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姜清海说。

  姜清海说,为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下步,山东将重点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搞好就业创业服务。

  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姜清海表示,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农民工就业创业需求,山东将依托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和定点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以及创业培训。2015—2017年,全省每年培训180.7万名农民工。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方面,加快“山东省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和“数字化就业社区”建设,促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城乡均等、信息共享、标准统一。

  此外,姜清海说,为了搞好就业创业服务,山东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确保农民工同等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相关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强化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免费服务,推进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为创业农民工从项目推介到成功创业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