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实施一周年 在全国率先划定水土保持“红线”我省2.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亟待治理

19.10.2015  11:04

  2014年10月1日起,《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在全国率先划定了水土保持“红线”,并对市场准入行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记者今天从省水利厅获悉,经过多年努力,我省水土流失面积由此前的6.35万平方公里大幅减少至2.7万平方公里。 

  我省鲁中南和胶东地区山地丘陵遍布,鲁西北土壤抗蚀性差,中东部城市化迅猛,加上降雨集中,全省水土流失比较严重。黄泛地区引黄河水带来大量泥沙,如不及时治理, 将引起当地土地沙化严重。 

  记者了解到,2.7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治理一遍约需270亿元,但我省每年水土保持投入只有1000多万元。在这种情况下,省政府再次对开发“四荒”、治理水土流失作出部署,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在邹平雪花山、沂南马泉、泗水万紫千红等“四荒”治理中,民营投资数额巨大,投资力度远高于政府投入。 

  今年3月,新的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办法颁布实施,明确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矿产开采、取土挖沙、排放废弃土石渣等四类行为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生态补偿范围进一步拓宽,水保建设投入有了新来源。 

  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凌九平告诉记者,我省还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推进“四型”小流域建设:在饮用水源地上游建设生态清洁型、在城市郊区建设生态景观型、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生态安全型,结合产业发展建设生态经济型小流域。 

  《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明确规定水土保持规划应包括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等内容,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水土保持功能明显降低、水土流失状况严重恶化的区域,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限制审批。 

  另外,我省还率先在全国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建设中设定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若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伪造、虚报、瞒报数据,将由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赵洪杰 赵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