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级专项资金“瘦身”71% “三公”经费加大公开力度

23.05.2015  12:40

  省财政厅党组制定印发了《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逐项明确了负责人和责任单位,分别制定了具体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每项整改任务都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确定整改目标和时限。开展整改工作以来,已制定完善管理制度16项,涵盖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使用、财税改革、资金管理等多个方面。

  清理规范专项资金。一方面,狠抓专项资金“瘦身”,将省级专项资金由243项压减到71项,压减比例达71%;对保留的专项,除据实结算项目外资金规模统一压减10%,全部用于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公共服务支出。

  在政府采购监管方面,强化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2015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规模达到112.75亿元,比上年增长34%。在全省推广实施“预采购”“直通车”等制度,简化办事环节,提高采购效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从5月份起,在全省实行政府采购需求、采购预算、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六公开”。

  在“三公”经费监管方面,加大公开力度,全面公开2015年省级“三公”经费总预算,下一步还将公开2014年“三公”经费总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管理制度,倒逼各方面规范“三公”经费管理。2015年省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下降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