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法院完善“三大平台”建设 切实推进司法公开

30.03.2015  12:55
  自2013年9月被省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以来,滕州市人民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审判、以公开提公信”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 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开透明度,确保审判权的公开化、规范化运行。

  审判流程公开。该院把诉讼服务中心作为审判流程公开的前沿阵地,设置导诉台和便民服务台,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接访、联系法官等事宜,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各项事务有人指导”。通过电子公告栏滚动播出开庭公告、案件受理范围、诉讼费用收取标准、案件办理流程等相关规定,免费提供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书等18种诉讼资料,帮助当事人全面掌握诉讼规则和审判流程。设立法官答疑室,当事人在判前、判后均可预约法官进行咨询、答疑。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跟踪执行,进一步规范司法细节。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在校学生、部队官兵、社区群众等各界人士2000余人次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参加座谈,增强法院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裁判文书公开。制定《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和《裁判文书签发规定》,对裁判文书在标点用语、证据分析、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文理通达、事理明晰、法理透彻,经得起当事人和公众的检验。除规定不能公开的法律文书外,全部上传中国裁判文书网,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共上网裁判文书 4056份。通过上网公布裁判文书,在强化办案质量的同时,也在提升法官责任心方面形成了倒逼态势,有力促进了法官司法能力的提升。

  执行信息公开。通过以点带面全方位公开执行信息,让公众和当事人及时了解人民法院为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所采取的执行措施,促进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建立“执行日志”制度,对执行过程中的通知、传票、财产申报、查封、扣押、评估、拍卖、交付等各个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并向申请执行人全过程反馈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实行执行告知制度和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制度,确保当事人同步参与到执行的各个环节。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加强与金融、房产、车辆登记机关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根据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进行查询,通过信用惩戒手段,全面挤压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提高失信成本,及时有效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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