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地税局“三步选案法”提高税务稽查选案准确率

28.01.2015  19:01

  近年来,即墨市地税局充分研究辖区内纳税企业自行申报的情况,在稽查选案方面创造性地提出了“三步选案法”,大大提高了稽查案源质量。近3年来,选案准确率达到100%,立案查处涉税违法案件282余起,查补各项税款12800多万元,充分地发挥了税务稽查的打击震慑作用,进一步净化了区域纳税秩序,优化了区域纳税环境。
  一是建立多元化的涉税信息采集网络,夯实选案基础。首先扩宽信息来源渠道,建立和不断完善第三方信息采集机制,并将之制度化、日常化、固定化,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为税收征管查各项工作的开展搭建良好的社会基础。其次明确信息采集的内容,一方面内部设置相对独立的信息采集机构,牵头信息采集事宜,并按责任归属将信息采集、分析、整理分别落实到各职能部门,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用性;另一方面完善信息采集办法,明确信息采集范围、内容、传递渠道、传递时限等,把信息采集“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四面八方,建立并完善信息采集网络,为稽查选案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是加强工作衔接和配合,形成选案合力。在信息资源整合和利用等方面,密切与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等各环节的有机衔接和配合,以便拓宽选案范围,构架横向选案体系,建立信息共享、双向反馈、统筹协调、良性联动的运行机制,形成选案合力。如税源管理部门可定期将辖区内重点税源户、税负变化异常、长期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等异常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较低以及在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较多的纳税人纳入查管互动体系。
  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强化选案技术支撑。借助专用稽查软件进行信息采集、筛选和整理,数据的比对、分析和应用,选案的规范性、准确性得到提升,在当前的风险管理平台中单独设置稽查查询模块,支持选案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有关指标分值、对相关数据进行自由排列组合等,将提升案源指标的可用性,进而提升选案的准确度和靶向性,强化对选案环节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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