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三项举措强化新环保法学习和宣传

13.01.2015  04:32

  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于此同时,山东省6项大气污染物开始实施第二阶段新的排放标准,“双管齐下”对排污企业打响了环保攻坚战。平原县环保局面对新形势,三项举措助推新环保法实施。

  一是认真学习。每周五下午固定为“学法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环保法,由业务骨干授课,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力争短时间内学深学透,目前共组织集中学习5次。二是学以致用。所有业务科室针对新环保法配套颁布的查封扣押、按日计罚、信息公开、限产停产、突发事件处理等五项办法所涉及的新规定做出书面研究报告,配套出台相关执行办法,使新环保法尽快派上用场,成为环境执法的“尚方宝剑”,运用起来“得心应手”。三是强化宣传。向全县20家重点企业下达新环保法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实施通知,督促企业厂长、经理和分管环保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组织监察大队、法规科、污控科等执法人员到重点企业宣讲新环保法,实现“法律对接”,让企业明白新环保法的特点和亮点,目前共组织8次巡回宣讲;强化社会宣传,在县电视台录制新环保法“访谈”节目1次,制作专题宣传片2部,力争使新环保法做到“家喻户晓”,提高人们自觉守法积极性和运用新法维护合法环境权益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