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上报农村贫困人口 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情况的通知  

18.09.2016  19:34
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高新区农服中心:
  农村贫困人口发展特色产业是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也是产业扶贫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若干政策措施》(济发〔2016〕8号)和《济南市农业局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济农字〔2016〕2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情况进行统计上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上报范围
  1、列入济南市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人口);
  2、2016年度从事中药材、食用菌、茶叶等特色产业种植的贫困户(人口);
  3、对土地已流转到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贫困户,不在统计上报范围。
  二、统计上报程序
  1、贫困户(人口)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丈量核实种植面积,在本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由贫困户签字确认后上报乡(镇、办事处);
  3、乡(镇、办事处)审查核实汇总后上报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4、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复审核查汇总上报市农业局;
  5、市农业局根据各县(市、区)的汇总上报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抽查核实,最终确定补贴范围,并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告。
  三、统计上报内容
  农村贫困户(人口)发展特色产业的实际情况,包括贫困户(人口)基本情况、特色产业情况(种类、品种、面积)等(详见附表)。
  四、统计上报时间
  上报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等)于2016年10月20日16:00前报送市局种植业管理处。
  联系人:刘  芳  袁瑞农
  联系电话:66609152  [email protected]
  附件:
  2016年济南市贫困人口发展特色产业情况统计(汇总)表
点击下载浏览该附件:特色经济作物统计表.xls
                                                济南市农业局
                    2016年9月18日

 

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