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月份CPI上涨1.7% 较1月份近乎翻倍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获悉,2月份,正值我国传统节日“春节”前后,受节日需求拉动,山东市场物价水平较上月显著回升。与上年同期比,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7%。受“节日效应”拉动,涨幅较1月份近乎翻倍。
2月份,全省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0%,涨幅较上月增加0.3个百分点。
在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农产品中,粮食、鲜果、鲜菜和鲜蛋价格环比均出现上涨,肉禽制品价格整体则仍处于下跌通道。具体来看,2月份全省粮价同比上涨3.2%,环比上涨0.2%,其中大米价格上涨0.3%,小米等其它粮食价格上涨21.6%。由于春节期间鲜蛋需求增加,鲜蛋价格涨势明显。与此同时,受“春节效应”拉动,我省2月份鲜菜、鲜果环比价格大幅上涨,鲜菜价格环比上涨24.0%,鲜瓜果价格环比上涨12.9%。由于全省生猪存栏量较多,市场供应充足,全省2月份猪肉价格同比下降4.0%,环比下降1.6%。此外,与上年同期比,水产品价格上涨4.6%,液体乳及乳制品价格下降0.8%。
尽管大部分农产品价格止跌回升,但值得注意的是,非食品商品价格整体虽仍处于上涨通道,但部分商品环比价格却出现下跌现象。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分析认为,春节期间人工短缺,是导致家庭服务和加工维修服务价格出现上涨的主要原因。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环比上涨0.2%; 交通通信类价格环比上涨0.3%;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类环比上涨0.5%,其中,由于春节假期出行增加,导致旅游价格环比上涨4.8%。
同时,春节前后,全省居住类价格涨幅保持稳定,环比涨幅与上月持平。其中,住房租金价格同比上涨2.1%,环比下降0.2%,物业管理费用同比上涨4.3%,水电燃料价格同比下降0.5%,环比下降0.1%。此外,服务项目价格同比上涨2.8%,较上月涨幅扩大0.6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5%。其中,同比涨幅较大的是家庭服务、理(烫)发和出租汽车,分别上涨13.1%、10.2%和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