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林业局制定下发宣传工作意见规范提高林业宣传水平

03.06.2016  16:1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烟台市林业工作精神,营造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爱林业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全市林业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近日,莱阳市林业局制定下发了林业宣传工作意见,为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推进全市林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良好了舆论支撑和保障。

 

宣传意见明确了林业宣传重点将围绕林业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资源管护、林业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展开。宣传形式上采取新闻宣传、广告宣传、网络宣传、信息简报等多种方式,主要依靠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展开全方位、立体化宣传。

 

为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各科室要牢固树立抓宣传就是抓业务的宣传理念,把宣传工作贯穿到林业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宣传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宣传的工作格局。部门与部门之间要积极沟通协调,落实宣传和舆情任务,主动联系主流新闻媒体,积极向媒体推荐典型素材和重要报道线索,形成各类媒体共同参与,业务科室良性互动的宣传格局。为严格稿件审核把关,要求所有稿件须经领导审阅把关,同意后方可使用。对未经审签同意,私自编写、拍摄和报送有关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个人的责任。同时,林业局党委把宣传工作纳入林业整体工作考量机制,对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年终将在评先树优中,予以统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