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下移执法重心是解决执法效果“治本之道”

23.01.2015  21:41

   昨天(22日)下午,市政协举行主题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言献策”记者会,针对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等关系到市民生活的“城市病”,基层执法经常出现“管得了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了”的现象,市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周继东表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下移执法重心,是解决执法效果不理想的“治本之道”。

  周继东说,目前体制内部门分工很细,一件事要管好往往涉及很多部门。就像老百姓常说的,要办一件事,光审批就要盖十几、二十个章。受分工部门职能所限,往往“条条”太多,这是当前妨碍严格执法的重要因素。要解决这种普遍状况,中央提出了“适度综合”和“重心下移”两大方向。   周继东认为,执法重心下移尤其“迫在眉睫”。街道、乡镇等基层政府没有执法权,但又承担着“执法”的任务,这种体制原因造成的权职不统一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这个问题只能通过执法重心下移来解决。“执法重心下移应该做到执法的力量、职权、资源、装备都要下移,包括执法的机构、人员、编制、经费都充实到执法一线去,这就是在执法体制上我们需要做的调整。”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周继东提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是法制政府的标志之一。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讲得非常清楚,政府的政务公开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所谓例外也仅指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情形,其他的都应该公开。这一点政府机关的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在很多行政诉讼案件中,有关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案件相当多,败诉比例也高,这说明政府机关的一些同志在这方面的认识和中央的要求还有差距。”   周继东说,缺乏相应的制度和程序性的规定也是导致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比如会议讨论、会议决定如何公开?在什么阶段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在拟议阶段、决策后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公开?“为此,我们也希望全国人大尽早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立法。”   在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方面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参与形式是什么?公民的意见如何表达?政府机关如何采纳?决策者的责任如何追究?对此周继东透露,国务院正在研究制定这方面的行政法规。   在昨天的记者会上,市政协委员、律师刘凝在谈到全民普法问题时还提到,《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今年6月1日起便要开始施行,但他们的一项街头调查却显示,有85%的人还不知道这一规定。刘凝很担忧,“现在离条例施行只剩4个月,如果没有宣传到位,法规的落实将受到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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