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出 首批6本全是商品房证

03.03.2015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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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右)向徐先生颁发山东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记者曹茜 摄

  昨天上午,青岛市民徐先生从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手中接过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这是山东省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与3月1日不同的是,今天的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其北侧入口处的“青岛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和“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牌子已摘下,换成“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字样。入口上方原本被遮盖住的“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0个醒目的红色大字也完全显现出来。

  走进大厅,入口一侧不动产登记填表台上,各种不动产登记的材料比3月1日更加齐全。记者看到,不动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等各种登记的服务指南分门别类放在不同的格子中。不动产登记和资料查询的申请表也在其中,旁边放有填写的示例。大厅中的大屏幕上滚动显示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条件等内容。

  上午9点多,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来到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参观完该登记中心的各个服务窗口后,姜大明来到发证窗口,亲手将山东省第一个不动产权证书发到市民徐先生手中。当天,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颁发6本不动产权证书,全部为商品房的不动产权证书。

  拿到编号为NO.D37000000001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徐先生是青岛市南区鲁商首府小区的业主,他刚刚在该小区购置了一套约100平方米的房子。“能拿到山东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我觉得很激动,也很踏实,这对确权、老百姓依法维权是件大好事。”徐先生说。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的原则是“成熟一个,启用一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后,青岛市市本级(市南、市北、李沧三区)作为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全国15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建设联系点之一,率先启用新的登记簿并颁发新版证书。年内,青岛市其他各区市在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进行业务流程再造、登记系统对接、统一窗口设置等必要的技术准备后,青岛市将全面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新证旧证区别加载二维码,扫一扫信息全知道

  记者了解到,新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加载了防伪标志和二维码,市民只需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就可以得知不动产证件号码、不动产单元号码以及相关房屋编码等。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动产权证比原来的房地产权证的内容更详细,在原来房屋和土地产权的基础上,将海域、林地也全部放在同一证件上,下一步还将加载农地,同时附图也会将宗地、宗海以及附属建筑物全部加上,使市民在不动产流转中使用权属证书更加方便。

  该负责人还表示,原来发证主体是人民政府,房地产权证书上也套印人民政府的印章,新证件取消了套印,直接加载登记机构的名称,登记机构直接成为登记主体。“新证中最关键的就是不动产单元号,也就是不动产登记最关键的一项内容,这个号码可以贯穿不动产登记所有信息。”查询费用个人查询房屋档案最少10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有着严格的规定,只有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才能够查询,司法部门等如需查询也需提供查询目的和查询证件。

记者看到,山东省物价局核发了查询费用:查询房屋档案的,个人查询产权产籍档案,每档次需交10元,单位每档次30元;查询地籍档案的,单位每宗次100元,个人每宗次20元,查询其他有关地籍档案资料每卷次150元。城市低保户、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出具房产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