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因停车与他人互殴流产 丈夫"出头"被拘留

30.03.2016  12:53
  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通讯员 沙连成) 妇女身怀六甲,在获得他人关爱的同时,也应自重。但岚山区巨峰镇的王某却在邻里发生纠纷时,不顾有孕在身,逞强好胜,与对方互殴,导致流产。其丈夫韩某为妻子“出头”,参与打斗。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2月19日17时许,岚山区巨峰镇的韩某报警,称老婆被人打了。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在韩某家中,民警见到了报警人韩某及其妻子王某,了解到王某已经怀孕七周,这引起了民警的特别关注。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韩某夫妇的说辞矛盾重重,对一些关键性问题刻意回避。加之王某觉得身体不适,于是民警建议韩某带妻子去医院检查治疗。19日晚,王某就医,经诊治无大碍,回家静养。21日凌晨,王某出现异常。后经确诊,王某腹中胎儿流产。

  案发后,调查取证工作始终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民警调取了现场的视频监控,还原了事情的经过。

  2月19日下午,韩某夫妇与邻居韩大(化名)因停车发生了争吵,双方言辞激烈。离此不远的韩大的弟弟韩小(化名)听到哥哥与他人争吵,就想探个究竟,于是和王某接上了话茬儿。韩小和王某吵得不可开交,王某虽自知有孕,却毫不示弱,与韩小由推搡演变成互相殴打。韩某看到老婆被打,火冒三丈,冲上去对着韩小就是一顿拳脚。

  在铁的证据面前,韩某夫妇、韩小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3月16日,经岚山公安分局批准,巨峰派出所依法给予涉嫌殴打孕妇的违法嫌疑人韩小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给予违法嫌疑人韩某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王某虽参与打斗,但情节轻微,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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