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荣获“山东省机关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04.12.2015  12:50

11月17日,受山东省档案局委托,淄博市档案局测评组一行4人莅临沂源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对本单位的山东省机关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测评,市局烟草专卖局(公司)分管领导陪同。

测评组首先听取了县局(分公司)创建工作自查报告,实地察看了档案室、荣誉室、阅览室、办公室,现场审阅了室存文书、科技、会计、声像等11个门类的29179卷(件)档案。测评组对照《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及其测评办法,对县局(分公司)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测评。经评审,县局(分公司)测评基础得分97分,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加分1分。测评组认定,沂源县局(分公司)档案工作达到山东省机关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的标准。

测评组一致认为,沂源县局(分公司)档案工作具有以下5个特点:一是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履职到位,管理体制科学,制度健全,人员配备合理,指导措施得力。二是档案管理整体规范化程度高,集中统一管理,各种载体门类齐全、材料完整、检索体系完备,档案收集规范、有效。三是单位档案信息化程度较高,软硬件设施设备齐全,应用系统合乎国家标准,形成了覆盖全部室藏档案的数字信息体系。四是信息保管安全,档案用房满足工作需要,“九防”设施设备齐全。五是各种门类档案分类科学,整理规范,积极开展档案信息利用,为单位的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沂源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是继淄博市局(公司)荣获全省第一家“山东省机关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称号之后,全市系统首家通过测评验收的基层单位。              (沂源县烟草专卖局  宋志斌)

责任编辑: 淄博_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