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16.09.2015  19:37

 

一是加强资金日常监管。 制定了《日照市财政局财政性资金分配拨付监督管理操作规程》、《日照市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程序》,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的申请、审核、集体研究、拨付签批和事后督查等,并实行资金分配公示、使用承诺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资金分配均通过局长办公会研究,并在局域网上进行公示,提高了资金分配的公开透明度和公正合理性。 二是突出资金绩效管理。 从预算编制环节就突出资金绩效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建立考核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考核,督促业务科室将日常工作主要精力放到绩效管理上,每年每名人员选择2-3个重点项目进行跟踪问效。绩效考核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对评价结果不好的,相应调减项目或取消预算,努力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是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PPP模式。 凡涉及政府采购目录所列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支出,都实行政府采购。认真贯彻市政府《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按照“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力争实现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占公共服务项目资金比例达到30%以上的目标。目前市第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四个PPP项目正在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