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林业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29.07.2015  00:35

7月24日,济宁市林业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中央、省市有关党委(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精神要求,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林业局、市南四湖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市纪委派驻三组副组长陈敬东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近一个时期中央、省市有关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精神要求。市纪委派驻三组副组长陈敬东从纪检监察角度就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了《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构建勤廉从政新生态》的报告,最后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程福华代表党组作了“突出党建主体责任,谋求林业创新发展,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作贡献”的主题总结讲话。


程福华指出,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充分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份内之事、应尽之责,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要牢牢抓住党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严起来、实起来、细起来,将责任细化到人,进一步完善管理监督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责任上肩、任务落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是最大的政绩,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谋划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自查整改、“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不走过场。


程福华要求,要始终把干事创业的实干肯干精神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在目前新的形势要求下,推进林业发展,需要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担当负责的精神、干事创业的激情、务实肯干的作风。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和“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全面提升能力作风,在实干苦干中开创新局面、展示新作为。要担当负责、履职尽责,要主动作为、务实肯干,要提升能力、能干会干,要创新发展、确保成效。


陈敬东书记在报告中,充分肯定了市林业局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成绩,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做好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要求,一要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突出执纪特点,着力把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工作重点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从管少数转向管多数,从事后惩处转向事前防范,从注重治标向标本兼治深化,从营造“不敢腐”向解决“不能腐”提升,观念上必须从查处重点案件即是成绩向监督整体遵规守纪才是最大政绩转变;工作上必须从只注重拔“烂树”向治好“病树”、管护好“森林”转变;方法上必须从问题线索积累多了才审查向注重抓早抓小、及时纠正处理转变。二要严格守纪律讲规矩,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规矩意识,自觉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当好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促进机关效能提高、干部作风转变。三要弛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常抓不懈的韧劲,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要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四要有位有为勇于担当,明确干事创业导向,强化正面激励引导,锤炼“干成事”的本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督促林业系统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奋发进取。五要扎实搞好专项整治,强化林业干部失职渎职和以权谋私等问题的监督查处,起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各县市区林业局局长,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市林业局各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工会、妇联、共青团负责人,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