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08.10.2014  15:48

东平县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一是狠抓封山禁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专栏及各种会议,积极宣传封山禁牧有关政策,乡镇与护林员分别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范围与职责,基本实现了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的目标。
      二是严查毁林案件。坚持“走访群众、摸排线索、上路查验、深挖案件”的原则,积极开展打击毁林案件专项行动。
      三是严防森林火灾。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护林方针,充实了县防火办工作力量,购置配备了各类灭火器械,森林防火救援队,坚持日常工作与专项训练相结合,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四是保护古树名木。制定印发了《东平县古树名木保护制度》,组派专人对全县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进行普查登记,对国槐、龙爪槐、鸡冠树等7个树种、29株古树采取树体挂牌、修筑围栏等方式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