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有序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22.10.2015  09:08

  自泰安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以来,东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目标,进一步规范环境案件办理流程,完善检察、公安和环保联动查处机制,做到在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权责明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一、领导重视,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为深入开展专项活动,我局及时向东平县委、县政府汇报,积极联合检察院就如何开展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进行沟通和交流。9月17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宫庆会,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亮,县直部门分工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分工负责人及环办主任、重点企业环保负责人和环保局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玉河通报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县检察院检察长张亮做了重要讲话;县委常委、副县长宫庆会就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讲了几点重要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明确监管职责,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依法规范推进环境治理工作;环保局要同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积极探索环保问题的协调解决机制,集中清理违规事项,集中整治违规项目,集中处罚违法行为,集中整合执法力量,对于一般的环境行政违法行为,通过行政手段进行治理,对于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检察、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二、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队伍素质建设。编制学习手册,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办案程序、标准,严把受理、审查等各个环节关口。二是建章立制,维护行政处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完善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工作制度,总结归纳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权“9865监控模式”,提高行政效能,推进依法行政;同时成立行政处罚审查委员会,完善案件处罚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三、沟通协作,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县环境保护联动查处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成立了全县环境保护联动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构建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体系,组建了“环保110”,设立投诉电话,受理全县环境污染投诉举报,实行接警查处制度和案件挂牌督办制。

  四、多措并举,实现流域水质稳定达标。

  为确保东平湖水质安全,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先后投资1.8亿元对涉水企业进行废水深度治理。实施大清河及湖滨带生态工程,构建了生物多样性复杂、水质净化能力强、融美丽景观于一体的河道走廊湿地生态系统。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持续不断地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成立了水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开展了东平湖区渔业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采取控源、减量、截污、导流、修复、执法等多种手段,清理拆除非养殖区网围、网箱,由投饵性养殖转为清洁养殖生产。为全县水环境改善提供了坚实基础,2014年东平湖被省政府批准为洪水调蓄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

  五、综合施治,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县政府制定了《东平县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行动计划(2013-2015年)》,成立了由分工县长任总指挥,相关50多个部门、单位分工负责人为成员的“蓝天工程”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一是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如期完成,为大气污染治理奠定了基础。二是露天烧烤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县城市执法、环保、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等部门联合东平街道对露天烧烤实施了综合整治,印发了《东平县2015年城区露天烧烤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发放《致广大烧烤业主的一封信》2000份,按照禁止、限制、改造、规范的标准进行了严格治理,城区共有126户烧烤经营户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达标率为100%,极大了改善了我县空气环境质量。三是山石资源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成效明显。成立了山石资源综合整治指挥部,制定下发了《东平县山石开采及加工生产企业环境整治规范》,集中对旧县、梯门、银山、斑鸠店、老湖、接山等乡镇的石子开采及加工生产企业全部进行停产环境整治,要求所有的采石场实现机组全封闭,安装袋式除尘器和喷淋设施,粉尘污染、道路扬尘得到有效遏制,效果非常明显。四是狠抓农作物秸秆禁烧。成立了全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集中开展以县城周边、济菏高速、105、220国道及其它重要交通干线两侧为重点的秸秆禁烧专项整治行动。禁烧期间,全县共计出动禁烧宣传车辆1600余车次,张贴悬挂禁烧标语3000余条,秸秆焚烧得到有效遏制。五是认真开展黄标车淘汰和油气回收。环保、安监、质监、经信联合执法,对我县67家加油站进行了油气回收改造环保验收,除5家已经停产,其余62家加油站已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并通过验收。积极推行“黄改绿”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共淘汰黄标车、老旧汽车2600余辆,有83辆黄标车申请进行“黄改绿”。

  下一步,东平县环保局将以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为契机,借鉴兄弟县市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真抓实干,改革创新,规范执法,全力推行环保行政执法再上新台阶,持续改善全县环境质量,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