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碧水蓝天 东明县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活动

07.09.2016  20:35

  近日,为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改善全县水、大气环境质量,打造良好宜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东明县委、县政府在县政府第五会议室召开全县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活动动员会。县委副书记、县长魏琳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顺海主持会议,环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办事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按照《东明县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活动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16〕52号)要求,9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活动。全县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重点突破、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全面打响了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攻坚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村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6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负责做好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魏琳强调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一定要把主要精力转变到抓好工作落实上来,深刻认识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转变作风,扑下身子,凝神聚力,摸透实情,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加大对突击月活动的督查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对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以严格的督导检查,全面推动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月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我县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