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获57万元生态补偿资金

11.12.2014  16:04

  本报讯 菏泽市东明县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积极打好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显著提升。

  今年前三季度,全县共获得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生态补偿资金57.46万元,位列菏泽市各区县之首。

  东明县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东明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及由12个工作组组成的指挥部办公室。

  东明县委、县政府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督办、问责,对超标排污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停产整顿,并在电视台曝光。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督导考核办法,坚定不移地实行“一票否决制”。

  东明县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废气专项整治、粉尘污染专项整治等7个专项行动,深挖细找、扎实整改污染隐患。此外,在全市率先普及民用天然气,金利达碳素等6家企业全部将天然气作为生产用能,近3000辆机动车改造使用了压缩天然气。

  全面推行油气回收利用,全县39家加油站、18个储油库中,所有储油库和21家加油站已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改造任务。大力开采使用地热井取暖,地热供暖面积达110万平方米以上,大大减少了燃煤量,有效控制了季节性大气污染。张长青 孟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