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工作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17.10.2014  13:38

东营市政府法制办以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指引,多措并举,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能,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2014年重点中层科室效能公开评议,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科取得第七名。

一是以体制机制创新促行政复议渠道畅通,敞开大门积极受案。去年以来,东营市积极落实全省行政复议试点工作各项要求,成立了东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市长申长友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市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奠定了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机构明确的良好工作基础。同时,市、县区两级政府同步开展了行政复议职权集中行使工作,除中直部门外的所有市直部门的行政复议职权全部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予以集中行使,真正实现了一个窗口“综合对外”。同时,要求各县区政府部门和市直部门所属机构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修订和规范。强化专业及社会力量的参与作用,吸收监察、审计等具有监督职能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参与重大复杂案件的审理和研究,有效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打消了群众对“官官相护”、“关系案、人情案”等现象的疑虑,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政府层级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1-9月份,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62件,受理134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8.2倍。

二是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案件审理效率不断提高。市政府法制办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建设,探索“快立、快审、快结”工作模式,努力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解决问题的优势。制定实施了《行政复议岗位首问责任制度》、《行政复议立案制度》、《行政复议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确保在案件申请和受理阶段的快捷、方便和高效。改革受理方式,在书面申请外,积极作好网上复议以及当事人口头申请的登记工作,认真解答行政复议咨询,并实行了行政复议一次性告知制度和申请登记制度。制定出台了《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制度》,在案件审查阶段,推行“繁简分离”,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适时选择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办理,提高办案效率,使作为行政权运行的行政复议制度兼具行政特长和程序简约的双重优势。

三是确保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行政复议公信力进一步增强。转变重“书面审查、材料审查”的案审方式,实行行政复议案件“实地审、事实审”的新机制。工作中,对有关房屋征收拆迁、土地及房屋产权登记等方面的案件,除进行书面审查外,主动进行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必要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矛盾争议焦点以及案件有关背景等情况;对涉及工伤认定、治安处罚、行政不作为,或者其他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的案件,采取约见当事人进行座谈等形式,深入调查了解案件情况,力求最大程度查清案件事实,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公开审理或听证,通过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辩明案件事实,树立了行政复议机关“阳光复议、公开公正”的良好形象。

四是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力度,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以“案结事了”、切实解决老百姓的问题为原则,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严格遵守自愿、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每一起案件的审前、审中和审后,将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工作相结合,在有效化解纠纷矛盾的同时,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透明化。今年以来,通过调解,有关行政机关主动纠错,申请人自愿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的案件32件,增进了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从根本上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强化工作督导检查,通过个案办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大对行政复议决定书履行的督察力度。对被申请人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进行调查核实,送达《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经责令履行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的,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并向行政监察部门提出书面处理建议。对办理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的执法问题,及时提出规范执法以及完善执法依据的建议,达到“纠正一错、规范一片”的效果。出台了《东营市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况,所有行政复议决定书一律在中国东营政府网站和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公开。现已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60余份,方便了当事人查询,强化了社会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提高了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供稿:东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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