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森林公安局东营分局解救两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

29.06.2016  13:01

 

    近日,东营市森林公安局东营分局接到热心市民电话报警称: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南庄村居民宋某在其家中饲养2只猴子。接警后,森林公安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查,这2只猴子中文学名为猕猴,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宋某购买来当作宠物喂养的。未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森林公安民警当即将这2只猕猴解救并送到了东营黄河三角洲动物园喂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宋某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查处中。

 

 

      东营森林公安提醒广大市民:猕猴等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驯养、猎捕、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东营森林公安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这种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546-833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