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森林公安局河口分局通过DNA数据库研判比中一起盗挖林木案

19.03.2015  13:09

2014年4月21日,东营市森林公安局河口分局接河口区新户镇龙王村村民王某报警称,其种植在龙王村南侧耕地里的白蜡树被盗挖24棵,平均胸径10厘米,涉案价值20000余元。接警后,分局侦查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通过对现场仔细勘验检查,在案发现场提取到“将军牌”烟蒂二枚。办案人员将提取的二枚烟蒂送往东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DNA室检验。经检验,技术人员成功从一枚烟蒂中提取到了人类DNA分型。将该DNA分型并入DNA数据库进行比对,经多次比对并未比对成功。近期,技术人员再次进行比对时,发现此案的DNA分型与李某某的DNA分型相吻合,DNA分型比对成功。

 

比对成功后,东营市森林公安局河口分局办案民警通过公安网警综平台查询,得知该李已因涉嫌盗窃罪被沾化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与沾化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联系后,办案民警立即赶赴沾化县,经沾化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沾化县境内多次盗窃林木,但其对沾化县外的盗窃行为并不承认。随后,分局办案民警在沾化县公安局的配合下对李某某进行了提审。经审讯,在强大的事实证据面前,李某某如实供述了其伙同他人于2014年4月20日晚上窜至河口区新户镇龙王村盗挖白蜡树的犯罪事实。

 

因李某某户籍所在地为沾化县,且其他多次盗窃行为均在沾化县境内实施,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河口分局将“王某白蜡树被盗案”移交沾化县公安局并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