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调研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工作

13.10.2017  16:08

为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特别是老人、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的家事矛盾纠纷调处联动机制,10月12日,东营市妇联、市法院组成联合调研组,先后到垦利区法院、利津县法院联合对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组实地查看了试点县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家事调解室以及别具特色的圆桌式、客厅式家事审判法庭,查阅了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相关文件资料,并分别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试点县区开展家事审判改革以来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目前家事审判改革进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垦利区制定了成立改革小组和组建家事审判团队的实施意见、家事纠纷综合解决机制实施方案、家事审判方式及工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及推进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为家事审判改革顺利进行提供制度保障。利津县从健全制度、配齐设施、力推诉前诉中调解、改革审判方式、打造家事审判队伍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调研组对家事审判改革中探索的创新方法、积累的有益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提出新的要求。

市及试点县区妇联以家事审判改革为契机,积极参与,主动介入,全面推进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切实维护婚姻家庭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市妇联与市司法局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垦利区妇联在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大厅设置了“婚姻调解室”和“密谈室”,聘任专职人员,做好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工作;利津县妇联在婚姻登记处建立了婚姻家庭指导站,三个月来接待婚前指导培训210对,接待离婚指导80对,有23对夫妇感情和解。

下一步,各级妇联要积极配合法院做好各项家事审判与调解工作。要主动对接,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发动基层妇联干部积极担任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回访员。要加强培训,提升依法维权能力,鼓励妇联干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家事审判工作,配合做好诉前诉中调解、离婚冷静期指导调试、案后跟踪回仿等工作,实现家事纠纷案件“案结、事了、人和”。要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及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东营市妇联)

[责任编辑:穆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