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安排部署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

16.02.2015  15:38
 

    近日,省民委向各市民族工作部门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工作的通知》,对有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针对本地区可能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二是要及时查处和纠正针对特定民族群众的拒住、拒载、拒卖、拒绝加油、特殊安检等行为。三是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将涉及民族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实、做细。四是要加强清真食品安全工作,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城管等部门,组织对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商场(商店)、饭店、零售业户等开展检查,特别是屠宰加工、物流运输、商品标识、柜台设置等环节,对违反《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冒用清真食品标识、或非清真食品假冒清真食品等行为给予坚决查处。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不稳定问题的,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