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荣成将利用两年时间整治特种毛皮动物养殖场

22.10.2014  10:54

  10月17日,山东省荣成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荣成市特种毛皮动物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共计2603家特种皮毛养殖场要在2015年底前实现零污染排放,位于村内及离居民区5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将禁养或搬迁。

  特种毛皮动物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意见由市畜牧局、环保局共同制定,决定利用两年时间对全市特种毛皮动物养殖场进行整治。根据前期大量摸底排查,全市共有特种毛皮养殖场户2603家,其中,位于村内及离居民区50米范围内的287家、离居民区50米以外且种存栏100种以下的291家,由各镇街制定禁养或搬迁计划。

  根据要求,位于村内、离居民区50米范围内以及离居民区50米以外但种存栏100种以下的特种毛皮动物养殖场户,在禁养或搬迁前,要自觉规范养殖行为,不得在公共区域或离居民区、办公区、学校、公路等公共场所100米范围内堆放。位于居民区50米以外、种存栏100种以上的特种毛皮动物养殖场户要按照环保零排放的要求,对畜禽粪便、污水等进行及时收集、贮存、清运。通过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干粪堆积场、沉淀池、厌氧发酵池或沼气池,对粪污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后全部用于还田。

  与此同时,山东省荣成市政府还加强了扶持力度。市财政将拿出专项资金,对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按照养殖规模,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的形式,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种存栏量1000只及以上的,奖励1万元;种存栏量500至999只的,奖励5000元;种存栏量100至499只的,奖励3000元。(威海网·威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