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史上最严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自查不到位受顶格处罚

18.12.2015  18:11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以这样的语气下发了一份通知:“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断然措施,铁腕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敦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开展自查自改。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以这样的语气下发了一份通知:“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断然措施,铁腕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敦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开展自查自改。” 

  通知语气罕见的严厉,通知要求开展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也是有史以来范围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不留盲区、不漏一企,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成为本次检查最不同以往的地方。原因是什么呢? 

  “有的企业还在观望,甚至一味地等待政府带领专家来帮助排查安全隐患。”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近日通报情况时介绍说,许多中小企业没有开展自查自改,隐患排查治理“政府忙、企业闲”和“政府担心、企业粗心”的状况普遍存在;有的企业仍在等待观望或应付检查,等待政府组织专家帮查隐患;有些企业非法违法和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现象依然严重,个别企业甚至边排查隐患边发生事故。正是这些“不重视”让省政府决定铁腕整治安全生产隐患。 

  重大煤气中毒事故致10人死亡  ,暴露企业突出问题 

  2015年11月29日17时50分左右,山东省滨州市山东富凯不锈钢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煤气中毒事故,已造成10人死亡、7人受伤。 

  17日,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煤气管道1号排水器水封被击穿以及附近排灰管上闸阀违规开启,下闸阀阀体开裂,造成大量煤气泄漏,导致有关人员煤气中毒。事故暴露出该公司存在煤气管道设计、建造不符合有关规程要求,煤气安全管理责任不清晰,排水器水封、排灰管闸阀等煤气隔断装置失效等突出问题。 

  据通报,这起事故反映出事发企业没有持续巩固冶金煤气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一是企业煤气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二是企业煤气安全培训不到位,三是现场煤气安全管理混乱,四是企业应急管理不到位,缺乏有针对性的煤气事故应急预案。 

  隐患排查“政府忙企业闲”成怪象,许多中小企业仍未自查自改 

  “你查的隐患,我帮你改了!”据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在检查中,有的企业竟然对前来检查的政府人员这样说,这反映了有的企业仍在等待观望或应付检查,等待政府组织专家帮查隐患。 

  12月11日,在全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调度会上,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通报时说,2015年11月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取得了初步阶段性成效。但是,从近期发生事故和督查暗访情况看,全省集中行动开展的广度和深度还未达到“全覆盖”要求,许多中小企业没有开展自查自改,隐患排查治理“政府忙、企业闲”和“政府担心、企业粗心”的状况普遍存在;有的企业仍在等待观望或应付检查,等待政府组织专家帮查隐患;有些企业非法违法和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现象依然严重,个别企业甚至边排查隐患边发生事故。这充分暴露出有些企业重生产经营轻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特别突出,也现实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执法检查不扎实、不到位。 

  总体来看,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政府比企业积极,国企比民企积极,大企业比中小企业积极。 

  隐患排查不到位  企业将受最严处罚,县乡负责人一律撤职 

  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山东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在全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期间,决定在全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这次专项执法检查,由市、县两级政府组织实施,分企业自查自改、市县执法检查、省执法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市县执法检查将在2016年3月进行。市县两级政府要对辖区所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逐一落实处理,凡是发现企业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处理;凡是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顶格处罚;凡凡是发现企业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的“僵尸”企业,一律尽快关闭,依法吊销企业相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告。 

  省级的执法检查安排在2016年4月份,省直有关部门按不低于50%的数量对企业进行抽查。对执法不严,该罚未罚,致使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检查人员一律停职检查,部门负责人一律暂停职务。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