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公务招待费“变脸”会议费

26.04.2016  15:24

曹县审计局 张蕊

自2013年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来,公务招待费支出直线下降甚至已不见踪影,各单位难道真的就如账面上所反映的那样,严格遵守一系列严控公务招待的规定吗?其实不然,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务支出中会议费科目支出陡增,而这一现象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乡镇一级表现得尤为突出。

在某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自2013年以来会议费支出每年双倍增加。查阅支出凭证,发现此项支出“有模有样”,不仅附有会议通知、镇直部门、村“三大员”就餐人员“亲笔”签字的人员名单,而且会议名目也“与时俱进”富有“时代特色”,如城乡环卫一体化会议、“双联双创”会议、精准扶贫会议等等。尽管如此包装,却经不起审计调查,通过查看乡镇党委会议记录,发现并没有记载召开以上会议。有的会议日期时间“张冠李戴”,并询问会议签到薄上的就餐人员,他们均表示没有在镇伙房就餐,再仔细辨认就餐人员签字笔迹,发现均为一人代签。最后财政所负责人如实交待,因中央严控公务招待各项支出,就将日常不合规的招待费变通为会议费开支。经审计发现,这种变通报销不合理费用现象在乡镇单位部门普遍存在,可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这种弄虚作假现象有悖于 “八项规定”强调的“简化接待、不安排宴请”的命令,有悖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调的“谋事要实”的规定,不仅造成公共资金损失浪费,而且影响了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不利于构建和谐融洽的干群关系。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审计建议:一是财政部门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防止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到实处,树立政府良好形象。二是加强政务财务公开,严格“三重一大”制度,防止将资金使用权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坚决制止权利腐败、以权谋利。三是要加强社会力量的全过程监督,将单位部门的预决算进行公开,让群众对公共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让一些单位和人员“不敢为、不能为、不愿为”,有效防范公务招待费“变脸”会议费等违规问题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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