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57个村入选"传统村落" 2070万留住乡愁

23.11.2016  22:37

  国家传统村落之一蒙山旅游区柏林镇金三峪村。

  国家传统村落之一沂水县马站镇八大庄村。

  传统村落一般是指历史悠久、形成较早的村庄,拥有较丰富的文化与自然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社会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截至目前,临沂市共有12个国家传统村落,另外,加上省市两级传统村落,我市共有57个村庄纳入保护范围。为留住乡愁,我市共争取、下拨了2070万元,用于村庄保护规划、恢复传统村落面貌等。

   “国字号”传统村落共计12个

  据了解,我市自2012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启动以来,不断加强对传统村落申报工作的指导,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协助传统村落做好申报档案整理和实地取景等工作,努力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村庄列入传统村落名录,让更多传统村庄得到保护。

  2016年11月,住建部公示了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单,我市沂南县铜井镇竹泉村、沂水县马站镇八大庄村等8个村庄入选,占全省入选总数的21%,位居全省第二名,算上2014年入选的4个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国字号”传统村落共计12个。

  同时,山东省住建厅在2014年以来分别公布了三批省级传统村落名单,我市共有39个村庄入选,占全省入选村庄总数的13%,名次位居前列。为扩大保护范围,2015年4月,在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下,我市成立了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沂蒙传统村落的评选、认定和命名工作,共收到传统村落申报村58个,经过精心筛选,32个村庄被确定为第一批沂蒙传统村落。算上国家、省、市三级传统村落名单中重合的村庄,我市共有57个村庄纳入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范围。

   传统村落多数形成于元代以前

   多元文化交织具有沂蒙特色

  我市传统村落特点鲜明,村落多数形成于元代以前,历史文化源远流长,遗存大量的文化古迹和特色鲜明的传统风俗与技艺。

  在村庄布局方面,我市传统村落以山区村庄布局为主,依山依势而建,村庄道路自然形成,以砖石为主要道路铺面,井水、山泉水为主要饮用水,石井、石碾、石磨等元素构成了村庄生活单元个体。

  在传统建筑风貌方面,以典型的沂蒙山区村庄建筑风貌为主,多为就地取材的石头房,比如平邑县九间棚。此外还有茅草屋顶或青瓦房顶,房屋建筑造型较为简洁,部分村庄仍然保留着明代至民国时期的庙宇、祠堂、民居等传统建筑。同时,在非物质文化方面,主要以农家婚丧风俗和红色、宗教等传统文化为承载主体,以剪纸门笺、手工鞋垫、粗布纺织印染工艺和烙煎饼等食品制作技艺为主要表现形式,形成多元文化交织的特色沂蒙山区。

   真金白银投入、拟定保护方案多举措保护

  按照既定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对每个国家级传统村落补助300万元,省、市两级对省级传统村落分别补助20万元和10万元。经过我市积极争取,截至目前,我市中国传统村落共得到拨付资金900万元,省级传统村落得到拨款1170万元,专项用于编制保护发展规划、建立传统村落档案、恢复传统村落面貌、完善村庄基础设施等工作。

  针对传统村落现状和当前发展形势,我市出台《临沂市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实施方案》和《沂蒙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拟定保护方案及专项规划,启动抢救性保护工程,指导督导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进行。同时,完善传统村落档案编制,用文字、图片等形式清晰全面地记录村庄历史文化相关信息。

  通过重点恢复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区,强化对古房屋建筑的修缮管理,对文化遗产周边、公共场地、河塘沟渠等公共环境进行整治,使传统村落的格局、风貌以及周边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得到基本保护。同时,我市逐步完善传统村落道路、供水、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优化传统村落人居就业环境,为大项目、好项目的落地实施提供基础支撑。同时,加强消防装备、消防栓等安全设施的配备,着力提升传统村落防灾减灾能力。

   ◎相关新闻

   “国字号”传统村落告别“终身制”

  住建部等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印发《中国传统村落警示和退出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列出试行中国传统村落予以警示和退出的各项具体情况,规定如整村撤并或整体迁出原住民后搞旅游景区整体经营开发的,将直接予以退出。

  据了解,警示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因保护不力、造成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价值严重损害的情形提出警告。退出是指将失去保护价值的村落从已公布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中予以除名。

  其中,保护范围内传统建筑遭到严重破坏,造成村落保护价值比申报时大幅下降;传统格局或整体风貌与申报时相比出现较大程度破坏,但仍具备一定保护价值;重要历史环境要素与申报时相比破坏严重,对村落保护造成重大影响;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后,自公布之日起一年以上未启动保护工作;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后,自公布之日起两年内未编制完成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及未建立传统村落档案等情况将被警示。

  另外,有申请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申报材料不真实,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整村撤并的或整体迁出原住民后搞旅游景区景点整体经营开发;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造成村落严重损毁,已失去保护价值等情况的将被退出国家传统村落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专家现场核查结果,经认定退出情况属实的,向村落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村委会等通报退出处理结果,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