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2014年度审计报告 5个部门单位公车费超支

22.07.2015  09:46

  7月21日下午,省审计厅厅长马青山受省政府委托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山东省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据悉,省审计厅分4批对2011年以来离任的222名(次)省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 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201亿元、损失浪费金额75亿元,明确了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焦点1资金税收

  近三成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配

  今年,审计部门重点关注了省财政厅具体组织预算执行、省发改委参与预算资金分配,以及省地税局税收征管等情况。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2014年收到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未按规定在30日内分配的有135亿元,占28%。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与区域战略推进资金投向交叉重叠。抽查发现,2014年有3个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项目,同时获得两项补助资金。截至2015年4月底,7个市和22个县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24亿元未拨付项目单位。

  ●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其中,泰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山东恒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编制虚假申报材料,分别获得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1400万元和1000万元。5个市和1个县财政部门滞留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1.02亿元,占资金总量的39%。

  ●创业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不合规。2014年,我省安排1.1亿元专项资金,对首次创办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审计发现,7个市补贴资金4819万元截至2015年4月底全部未发放;3个市向经营未满一年的58户小微企业发放补贴资金58万元。

  ●区域战略推进资金滞留。2014年省发改委安排26.5亿元,以切块方式下达各市分配。截至2015年4月底,8个市和30个县财政部门共滞留资金3.48亿元。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发放不合规。2014年省直部门分配的21个项目中,有9个未达到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规定标准,但获得引导资金1100万元。6个市的8个项目在未按期开工的情况下,获得引导资金1490万元。

  焦点2“三公”经费5个部门单位公车费用超支近四成

  今年,省审计厅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重点审计了22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所属社团组织管理等情况。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5个部门单位、2个二级单位挤占专项资金386万元用于人员和日常公用支出;4个部门单位、1个二级单位2014年底专项资金结转结余较多,涉及金额1.72亿元。

  ●公务接待公函制度落实不到位。7个部门单位102次公务接待无接待公函。

  ●会议培训费管理控制不严格。6个部门单位会议费超预算支出,4个部门单位培训费超预算支出;5个部门单位112次会议未履行内部审批手续;6个部门单位21次会议超计划天数;5个部门单位15次会议开支超综合定额控制标准;4个部门单位61次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5个部门单位34次培训未编制年度培训计划。

  ●公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5个部门单位超预算支出67万元,超38%;5个部门单位将公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在差旅费、办公费等项目或所属协会列支。

  ●违规在学会、协会兼职。6个部门单位、1个二级单位的33名干部职工在所属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违规兼职,其中厅级10名,处级17名。此外,还有3个社团组织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个违规收费,2个存在公款私存问题。

  焦点3专项审计

  89家试点医院未按规定降低医疗价格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养老服务业发展、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示范镇建设和森林资源管理绩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