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行中医病种收费改革 多出费用不需患者承担

30.09.2015  19:10

  按病种付费,一直被认为是减轻患者负担的重要举措。去年开始,山东进行中医优势项目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济宁和威海作为首批试点城市。9月28日,山东省卫计委等部门正式下发通知,确定今年将在全省推开这一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第一批试点的7个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范围扩大到全省各级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上述病种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

  [试点效果]看病费用降了近一半

  锁骨骨折等7个病种列入山东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第一批,去年开始在济宁和威海两地试点。而按病种收费的效果已显现。

  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统计显示,以锁骨骨折为例,与西医技术相比,采用中医治疗技术的住院总时间缩短20天,康复期至少缩短10周。而按照改革后威海市的收费标准,平均住院费用降低了38%;在济宁,7个病种的平均费用比同期综合医院相同病种的费用降低了46%。

  与此同时,中医诊疗技术得到普及和推广。试点病种应用中医技术治疗的比例,威海市同比增加了22%,济宁市同比增加了76%。

  [推向全省]按病种收费,“一口价”

  此次,山东正式将7个试点病种收费改革推向全省。各市、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群众和基本医疗保障承受能力”、“有约束、有激励”的原则,参考同一病种在同级别中医医院、综合医院按中医和现代手术技术治疗的费用情况,合理制定试点病种收费标准。

  试点病种收费标准应以补偿医疗服务合理成本为基础,原则上应不高于现代手术技术治疗总费用的70%。患者从诊断入院到出院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都按照定额标准收费,多出费用不需要由患者承担。

  山东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主动履行告知义务,签订书面协议;要建立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扩大病种]试点地区将新增6个病种

  除将第一批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推向全省,山东还将增加改革试点病种,确定第二批足跖骨骨折等6个病种。

  第二批试点病种将继续在威海、济宁两市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具体试点医院由两市自行确定。同时,我省鼓励有条件的其他市将第二批试点病种和第一批试点病种同步纳入改革范围。

  同时,山东也要求各地建立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的监督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通过建立奖惩机制,加强诊疗行为监管。医疗机构不得推诿重病患者,不得无故缩短患者住院时间、分解患者住院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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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改革

  第一批:闭合复位经皮穿刺内固定技术治疗桡骨远端骨折、锁骨骨折、跟骨骨折、胫腓骨骨折、肱骨髁上骨折、肱骨外科颈骨折、孟氏骨折。

  范围:济宁和威海作为首批试点城市,现推向全省。

  第二批:闭合复位经皮穿刺内固定技术治疗肱骨外髁骨折、桡骨颈骨折、盖氏骨折、掌指骨骨折、踝部骨折脱位、足跖骨骨折。

  范围:在威海、济宁两市开展试点,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其他市将第二批病种和第一批病种同步纳入改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