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举办实施《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培训班

15.01.2016  19:19
 

为切实抓好《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全面了解各市在执行《管理办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1月15日,省民委举办山东省实施《管理办法》培训班,对全省各市民宗局负责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的业务处(科)处(科)长、省民委有关处室同志进行了系统培训。

省民委业务处负责同志围绕传达学习国家民委培训会议精神,从《管理办法》的起草背景、基本情况、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实施中的具体问题、下步工作建议等五个方面,对我国民族识别、民族成份更改的发展历程、主要政策依据进行了梳理,对《管理办法》文本条款和主要政策调整进行了全面讲解,对民族成份登记管理的一些具体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了明确,并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与会人员针对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制定山东省实施细则、探索建立信息平台、统一文书格式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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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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