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工作的通知

11.03.2015  12:31
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生态字〔2015〕3号

山东省农业厅
关于做好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活动的通知》(农办加〔2015〕4号),现就我省开展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推介标准

  在2014年农业部开展的全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工作中,我省认真组织、积极申报,有章丘市朱家峪村、莒县陵阳街村、临朐县牛寨村、广饶县刘集后村等乡村成功入选。今年农业部决定继续开展推介活动,各市要认真总结经验,严格按照推介条件,择优推荐参选积极性高、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村,每市最多申报1个村。每个参选乡村需附DVD视频光盘,视频时间长度控制在十分钟以内,视频内容要与本村综合情况材料相一致,不得以电脑制作过度改变原始影像;需附摄影图片不少于5张(JPEG格式),每张图片不小于5M。

  二、严格报送时限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县的申报村进行考核、评估,并报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把关。请务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最美休闲乡村申报表、摄影图片、视频资料等(一式三份),通过快递专递报省农业厅生态农业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加强推介管理

  (一)网络展示。省农业厅将对各地报送的中国最美休闲乡村视频统一在山东农业电视网( www.sdnytv.gov.cn )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展示,并进行网上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推介参考依据。

  (二)专家评审。省级休闲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标准,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村进行评审,并结合网络评选结果,筛选出我省“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荐名单报农业部。

  联 系 人:李柱金

  联系电话:0531-67866177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工作的通知 (农办加〔2015〕4号)
                     

                 山东省农业厅
                 2015年3月10日


 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