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网络”启动

24.06.2015  00:02

“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网络”17日在福建省长乐市正式启动,来自国家和沿海11个省份湿地管理部门、相关科研院所、保护组织、自然保护区与湿地公园等单位的代表约180人参加会议,共同求解滨海湿地保护之道。我省由省林业厅副厅长刘建武带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及青岛、东营、烟台、威海、潍坊、滨州等沿海市有关国家湿地公园的代表13人参加成立大会。

 

“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网络”由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中心和保尔森基金会共同倡导发起,旨在打造沿海省份湿地保护和管理长期性合作与交流平台,并促进网络成员达成协调一致的保护行动。

 

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显示,中国沿海省份湿地总面积达1246.6万公顷,占全国的23.26%。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国沿海湿地保护挑战重重:围垦导致湿地面积减少,污染、过度捕捞、外来入侵物种蔓延则在侵蚀湿地生态系统。据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中心主任马广仁介绍,过去十年间,中国滨海湿地面积减少了22%,远远高于国内所有其他类型湿地平均8.82%的损失率。马广仁指出,社会对湿地保护认识不足、政府及有关部门湿地保护理念存在偏差、湿地保护体系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缺失都是当前湿地保护亟须解决的症结所在。为了扭转湿地保护的不利形势,2014年国家林业局明确划定湿地保护“红线”:到2020年,中国湿地面积不少于8亿亩。

 

马广仁称,湿地保护目前已成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主战场,而实现沿海地区湿地保护目标对于实现全国目标至关重要。“最根本的还是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建立健全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多措并举积极恢复扩大湿地面积,提升湿地保护功能。”

 

会上,福州市相关领导宣读了《福州宣言》。宣言呼吁社会各界、各级政府将沿海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呼吁立法机构尽快完成湿地保护立法,依法保护湿地;以生态保护为重要目标,调整现有土地分类系统;严格控制沿海滩涂和潮间带围垦和填海工程,立即遏制迁徙水鸟栖息地不断丧失的势头;呼吁开展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性的评价,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及其他资金支持长效机制;鼓励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计入国民经济成本核算体系中;鼓励沿海各省份将湿地保护内容编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等。

 

宣言建议各级政府和社会团体加大对湿地保护投资力度,开展沿海湿地修复工程,严格控制污染源和外来物种入侵,科学治理外来入侵物种,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建议有关管理部门尽快评估现有沿海湿地保护体系的有效性,完善现有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等保护地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