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大透明度指数列全国高校首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于3月11日发布了高等教育透明度指数报告(2014),首次对国内著名高校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对象涵盖了教育部直属、“211”和“985”共115所高校。其中,中国海洋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和湖南大学分列前三位。
据悉,此次评估的指标体系是依据教育部2014年出台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称《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称《清单》)建立,主要评估各高校门户网站对五种信息的公开——学校基本情况、招考信息、学生管理信息、财务信息、信息公开专栏。
测评显示,信息公开程度最佳的高校前十名分别是:中国海洋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湖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测评报告指出,教育部出台的《办法》对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很明显。某些高校突破了清单范围自行创新,细节做得尤其出色。例如,华东理工大学与华南理工大学在公布校领导简历及分管工作时,同时公布了校领导的电话及电子邮箱;武汉理工大学在公布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时,不仅有完整的统计表,并有是否领取报酬、是否报批的说明;云南大学在公布校领导因公出国(境)信息时,同时公布了国(境)外邀请方的邀请函电子版。
测评经实际验证发现,截至2014年底测评结束,有87所高等学校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占75.65%,其中,有81所高等学校对本校依申请公开申请程序做了说明,占70.43%。但在这些公开渠道中,普遍存在渠道不畅通、响应不及时,对项目组的实验性公开申请只有不到半数的学校按时回复,极少学校出具了加盖学校公章的正式回复函。
报告建议,各高校应当转变治校理念,尊重教职工、员工的主体地位,提高网站建设和维护水平,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据发布该报告的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介绍,信息公开水平只是反映高等学校管理水平和依法治校水平的指标之一,并不一定直接反映其教学科研水平,但信息公开做得好,必然会对其管理水平和教学科研水平有所促进。
发布该报告的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长期从事法治指数量化评估研究,先后推出过《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等,此次发布的高等教育透明度指数报告为“国家智库报告”系列的首份报告。(中国海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