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部署开展宪法主题学习宣传活动

23.03.2018  12:21

    3月17日,临沂市委常委召开会议,集体学习宪法修正案,对学习贯彻宪法做出部署。临沂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迅速贯彻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推出“六五四三”学习宣传重要举措,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宪法主题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明确学习宣传六大重点。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结合形势任务要求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全面领会、准确把握、重点宣传在宪法中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容、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规定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二是注重学习宣传的五个群体。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宪法,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制定具体学习计划、落实宪法学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注重强化青少年宪法法律学习。以“宪法进校园”活动和“宪法在心中、圆我中国梦”演讲为主线,科学设置法治课程,创作演出法治文艺节目,征集展示法治动漫作品,努力构建宪法教育模式。认真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农民的宪法学习宣传。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市场、农村等基层宣传宣讲,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加强对企业工人的法治宣传教育,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及时废止修改与宪法法律相悖条款。

    三是拓展学习宣传四条路径。注重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化“3W”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市直各部门、各成员单位把宪法宣传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运用宪法思维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在司法、执法的过程中传播宪法精神;强化“谁服务谁普法”原则,进一步明确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在法律服务过程中的宪法学习宣传责任,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及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强化“谁调解谁普法”原则,将全市两万余名人民调解员变成宪法法律宣传员,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有机结合。提升法治宣传阵地功能。在全市各级各类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突出宪法内容,逐步形成宪法宣传“枝繁叶茂、遍地开花”的良好局面。开展宪法法治文化活动。促进宪法与沂蒙精神、红色文化、地域民俗文化、道德文化相融合,创作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接地气”的宪法法治文艺作品,组织更多法治文化惠民活动,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宪法法治文化需求。举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知识竞赛和考试。利用“沂蒙普法”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并根据竞赛情况颁发各类奖项;利用山东省网上法律知识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宪法知识考试,考试结果将纳入领导干部普法档案,并作为各类普法评先创优考评的主要依据。

    四是强化学习宣传三项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保证各级国家机关以及经济、社会组织认真遵守宪法法律,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宪法实施中的职能作用,扩大公民依法有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管理渠道,提升执法公信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注重做好结合文章。把组织学习新修改的宪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商贸物流双节点城市规划等结合起来,抓紧抓实。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增强主题活动的群众性、实践性,及时跟踪、发现、培育先进典型,助推主题活动有声有色、深入开展。在沂蒙普法网、“临沂普法”微博、“沂蒙普法”公众号上集中展示各县区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努力营造学习宪法的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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