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设立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19.07.2016  21:39

  本报讯 山东省临沂市环保局日前印发《关于设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省、市、县(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设立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通知》规定,对符合条件项目的环评审批,实施“容缺受理”“即来即审”“优先办理”,即可在环评文件缺少总量确认书等要件的情况下容缺受理,并联办理。

  市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收到相关环评文件后,实行即来即审,符合条件的,标注“绿色通道”,即转技术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技术评估中心收到环评文件后,优先安排技术评估;环评科收到技术评估报告后,优先安排项目审批会议研究;局办公室收到已签发的环评批复文件,优先印发。列入绿色通道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参照执行。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的设立,将大大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王学鹏 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