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六个加强”规范建筑市场行政执法

17.09.2015  13:56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建筑市场行政执法行为,山东省临沭县住建局采取多项措施,着力加大建筑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力度,力促建筑市场行政执法规范化。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严厉查处项目不报建和由于工程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相脱节而造成的层层转包、乱挂、乱靠、超越资质承揽工程、无证上岗、一证多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入手,通过制定出台招标投标审查监管、标后监管、工程变更监管、工程验收等一系列创新性、强制性的措施,强化对工程招投标各方行为的规范,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先后对在工程招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3家企业进行了查处,取消了相关企业的中标资格,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使招投标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把建筑工程合同备案作为监督管理工程的一个重要关口,精细审查,对不按施工合同内容签订或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签订的不平等合同,不予审查备案;对签订阴阳合同、合同外小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

      加强工程建设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开展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和在施工中偷工减料行为等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宣传力度,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强制性条文,依法严厉查处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以及指定、购置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格实行旁站监理、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现场跟踪监理制度,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对监理合同实行备案制,否则不予办理施工许可。严禁监理企业相互压价竞争,增强行业自律行为,促进监理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严格加强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在工程项目投标前,企业所具备的资格、所拟派管理人员的资格以及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等是市场准入审查的首要条件,凡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准入,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加强行政处罚网上办理。积极应用《临沂市行政处罚系统》,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自2014年8月开始,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实行网上办理,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杜绝了自由裁量权乱用,增加了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截止目前,临沭县已网上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3起,罚款金额600余万元。(英荣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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