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采取三措施化解矛盾纠纷146起

09.05.2016  11:35

  今年以来,临沭县公安局出台三项措施,避免矛盾纠纷升级成治安、刑事案件。截至目前,该局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6起,群众对110出警满意率由过去的87.6%提高到95.2%。

  ——从接警始点入手,不让纠纷升级。临沭县公安局加大对基层接处警规范落实执行力度,厘清并列出迅速出警、快速受理、当场调处、限时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责、权限。强化矛盾纠纷现场调解工作,切实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宜当场调处的当场调处,能在派出所当天化解的坚决不使其“隔夜”升级,由此使一大批邻里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对群众的纠纷报警,派出所接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快速找到矛盾根源,以政策法律为依据,找准切入点,以合情、合理、合法的方法使当事人双方平息事端。

  ——多方参与调处,不让敏感矛盾孵化膨胀。对家族矛盾等引发的敏感问题纠纷,指挥中心在接到报警的第一时间内迅速上报,由全局调集治安等警力介入,靠前协调进行调处。调处民警运用法律手段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大,实现由被动化解向主动化解转变。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该局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把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特别对个别错综复杂、掺杂着既往恩怨、当事人要求过高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临沭县公安局信访科会同相关派出所坚持主动化解,同时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维权途径,把化解矛盾纠纷纳入依法解决轨道。对一些婚姻纠纷、家族内部矛盾的调处,派出所主动会同双方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街道办介入,穿针引线,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引导双方坐下来商定调解协议,妥善有效解决纠纷。

  ——“三老”参与说和,民调向社会借力。临沭县公安局尝试建立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大兴、石门、玉山等派出所采取聘用“三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的做法收到较好效果。具体做法是:聘任村街有声望的老党员、老退休干部、热心民调工作的老“族长”为兼职调解员,在派出所民警的主导下,参与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这些乡贤大多语言表达能力强,对乡情、社情、民情了解通透,对现行政策法律较为熟悉,因其良好的道德口碑以及工作能力等因素,赢得群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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