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财政局严把“七关”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07.09.2015  18:01

临清市财政局坚持以规范操作执行和加强监督管理为核心,严把“七道关口”,着力提高政府采购质量。今年1-8月份,共实施政府采购项目128次,发生采购预算金额2.90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37亿元,节约资金0.53亿元,节约率18.27%。

一、严把计划审核关。要求采购单位必须依照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计划,凡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予办理采购计划。同时严格采购标准,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及时审核、登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严把信息公告关。认真执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所有采购项目都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聊城政府采购网以及临清政务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中标(成交)公告等,确保采购信息公开、透明。

三、严把专家管理关。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在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系统中抽取评审专家,严格执行评委会负责制,充分尊重专家评审意见,为专家评审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依法依规进行项目评审。

四、严把文件规范关。规范使用公告范本、文件范本、合同范本。对每一个政府采购项目,我们都在充分听取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监督制定规范的采购文件和评标细则。

五、严把合同备案关。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资料备案管理,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日期之前办理备案手续,对逾期不报并未作书面情况说明的,暂停办理该单位政府采购业务。

六、严把履约验收关。明确了项目验收的方式和程序、采购当事人在验收环节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责任,并规定对大型或者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专家或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避免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相互串通,防范以次充好、减低配置、降低服务等行为的发生。

七、严把监督检查关。建立“曝光台”,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规定的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严肃处罚,采取通报批评、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停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资格等措施,促进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树立政府采购良好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