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买卖煤炭为名诈骗 东港公安将其规劝自首

04.08.2015  13:09
  以买卖朝鲜煤炭为名,男子薛某飞虚构事实与日照某储运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但是在收到对方打款后,薛某飞却迟迟不履行合同要求,反而将日照公司所打的170余万元用于偿还个人欠债,在对方公司一再催促下,薛某飞不仅将手机停用,而且在警方侦查之前便出境至邻国朝鲜。2015年初,薛某飞被公安部列为“猎狐2015”的目标人物,从今年5月份开始,东港公安经侦大队对薛某飞采取了大量规劝、震慑工作,今年7月29日,薛某飞最终选择了回国投案自首。

  今年34岁的薛某飞为北京一家贸易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3年3月14日,薛某飞以买卖朝鲜煤炭为名,虚构事实与日照市东港区某储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朝鲜煤炭购销合同。次日,储运公司便按照合同规定给薛某飞的公司打去了170余万元的煤炭购买款项,之后却迟迟没有收到薛某飞的货物。在之后的时间里,日照公司便一直通过手机与薛某飞联系,催促其尽快履行合同的内容,刚开始薛某飞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随后手机便一直处于打不通的状态。

  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日照公司迟迟联系不到薛某飞,无奈之下便于2014年5月份向东港公安经侦大队报了警。接到报警后,东港经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了侦查工作。民警先是通过技术手段查看了薛某飞收到货款后的资金流向情况,发现薛某飞在收到货款后并没有用于公司进货,而是直接转手偿还了一些个人的欠款、外债。民警随后查询了薛某飞的行踪,发现其早已于2014年3月份从北京首都机场出境至朝鲜平壤。

  由于政策的约束,民警不便至朝鲜进行搜捕工作,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民警便制定了“法律震慑+亲情规劝”相结合的思路,争取促进其早日回国投案自首。据民警了解,薛某飞在朝鲜开设了一家出售中国日用品的超市,而其发货地点则位于广州,由其亲人负责发货等工作。

  为了尽快督促薛某飞回国自首,民警联系薛某飞家属耐心规劝,促使其放下顾虑,回国投案。今年5月份,专案组民警与薛某飞的国内代表陈某见面,传达了公安机关的办案政策,告知全国开展“猎狐2015”境外追逃的大形势,以及薛某飞如果回国投案自首的好处。

  随后,专案组民警还转赴广州,与薛某飞妻子刘某见面,了解薛某飞在朝鲜情况,通过其妻对其进行劝导。民警利用国情、乡情、亲情从内心打动嫌疑人,利用案件的客观事实、主观内容、利害关系让嫌疑人心无杂念,一心归国。另外,专案组民警赴内蒙古找到薛某飞父亲,反复宣讲政策、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开展耐心的劝投工作。

  由于该案在立案之初是以单位诈骗来立案,民警进一步加快了对案件同案犯的追捕,以充分发挥法律震慑作用,用实力敦促其投案自首。

  今年6月29日,专案组民警赴内蒙古开展对该案同案犯薛某忠(男,35岁,薛某飞哥哥)的缉捕工作,历时16天,于7月11日将其抓获归案,以此来给薛某飞施加压力。

  另外据民警了解,薛某飞属于涉外婚姻,其孩子一直在国内,因为必须要跟随薛某飞入户,却因为薛某飞外逃的问题迟迟无法落户、上学,加上薛某飞父亲身体一直不好,薛某飞哥哥的落网更是给其造成了巨大压力。

  最终,犯罪嫌疑人薛某飞感于政策、迫于压力,选择回国投案自首。2015年7月29日,薛某飞乘平壤至沈阳的国际航班入境回国,东港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沈阳等待薛某飞投案自首。

  记者 侯彦平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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