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府举办初中学考与普高招生改革新闻发布会

12.09.2014  11:35

9月9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新闻发布会,市教育局周民书副局长对我市中考招生改革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并回答记者提问。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新闻媒体记者40余人参加发布会。

中考招生改革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每一名学生的前途命运。市教育局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分别召开了不同层次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改革方案进行了风险评估和合法性论证。在此基础上,市教育局对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实行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条件成熟后再实行完全等级制评价与录取。在本次中考招生改革方案调整和完善过程中,市教育局始终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尊重民意的原则,处理好尊重民意与执行国家政策的关系;二是促进公平的原则,处理好促进教育公平与科学选拔人才的关系;三是提高质量的原则,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关系。

本次中考招生改革方案,市教育局主要调整和完善了以下三项政策:

一是调整考试科目及考试成绩呈现形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8个科目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分ABCDE五个等级)两种形式呈现,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3个科目以等级(分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形式呈现。不再实行提前考试制度。初二年级信息技术考试不及格考生,初三年级可以申请重考。

二是实行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录取方式。普通高中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实行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录取。第一、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及格等级。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及格等级的考生。鼓励举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区市教体局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实施方案。

三是调整直升生和指标生录取政策。从2013级初中学生开始,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五十八中直升生实行学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根据全市统一招生政策,结合学校特色发展需要,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学生根据各高中学校报名条件自主报名,各高中学校按照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录取。从2013级初中学生开始,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学业考试总分确定指标生人选。具体产生办法为:根据初三学生人数,将指标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时,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校第一志愿报考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分别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确定。被确定为指标生的考生,学业考试总分加30分后参加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青岛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