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妇联实施三项举措 全面做好妇女“两癌”筛查及救助工作

05.08.2015  18:38

 

一、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县妇联加强协调,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妇联配合,多方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一是争取支持。自开展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以来,县妇联积极争取,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单位职责和分工,确保“两癌”筛查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到一年至少两次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遇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随时汇报。今年,县妇联又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出台《关于建立全县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及救助长效机制的意见》。《意见》提出,我县自今年起,每两年一个周期,对全县35-64岁的农村户籍及城镇户籍无业居民进行“两癌”免费检查。为使“两癌”贫困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县妇联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建立了贫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长效机制:一是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两癌”患者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二是将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贫困“两癌”患者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三是每年从县慈善基金中列支一定资金,用于救助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两癌”妇女。《意见》的出台为“两癌”免费检查及救助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对提高全县妇女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妇女卫生保健事业健康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加大协作力度。每年,县妇联、县卫计局、县财政局都联合下发《利津县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项目内容,职责分工,县妇幼保健院充分利用技术资源,承担起两癌筛查的主要任务,县妇联发挥基层组织优势,动员妇女参加检查,双方协调配合,确保了两癌筛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加大宣传,扩大项目及政策的知晓率

  县妇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两癌惠民政策及防治知识家喻户晓。一是依托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两癌检查项目和两癌专项基金政策。二是依托活动深入宣传。在实施的女性素质提升工程健康保健课题中对两癌防治知识和相关政策进行宣传,两年来共举办健康保健和两癌防治讲座86期,通过致一封信、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形式向适龄妇女宣传。去年以来,共发放“两癌”免费检查宣传单2万份和健康教育宣传册5000余册。三是通过义诊活动进行宣传。组织县医院和妇幼保健站的巾帼志愿者,在母亲节、三八妇女节等节日活动,深入比较偏远的乡村开展免费义诊活动,同时做好义诊过程中的宣传,帮助妇女知晓政策,享受服务。让适龄妇女能够做到早检查、早确诊、早治疗。

三、整合资源,加大对“两癌”妇女的救助力度

  实施对妇女的救助是妇联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县妇联努力推动形成新农合补助、政府救助、商业保险共同参与的救助机制。一是严格程序,确保“中央福利彩票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发放到位,县妇联及时将我县筛查出的“两癌”患者全部纳入全国“两癌”免费筛查救助系统,积极争取全国妇联“中央福利彩票两癌救助专项基金”,为她们提供救助资金。四年来,县妇联共为20名患病妇女争取“两癌”救助基金20万元,所有救助资金均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及时地发放到了救助妇女手中,并按照文件要求上报了发放材料,整理保存了救助妇女相关信息资料。二是争取慈善基金对“两癌“贫困妇女进行救助,2015年,争取慈善基金专项列支4万元,对20名贫困“两癌“贫困妇女进行了救助。此外,县妇联利用春节、母亲节期间对部分特困两癌妇女进行走访慰问,送去妇联的关爱和温暖,并为她们送去救助金及生活用品。2011年以来,县妇联先后走访了30位特困两癌妇女,为她们送去救助金3万元。三是积极争取对农村“两癌”妇女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补贴由260元提高到320元,减轻了患两癌妇女的经济负担。四是实施“女性安康工程”,联合县人寿保险公司,出台专门针对患癌妇女的险种,即为16至60周岁的女性,每人每年缴纳100元保险金,在保险期内不幸罹患乳腺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就可享受5万元的赔偿,目前正在采取聘请女性安康专员和出台相关激励措施来推动工程的顺利实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妇女群众因特殊疾病造成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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