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地方标准研讨会在济南召开

18.08.2015  18:34

  

  美丽乡村标准研讨会现场

  8月18日,山东省地方标准《生态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系列标准研讨会在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召开。来自省质监局、省委农工办、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山东农业大学、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省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总站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研讨。

  会上,标准起草单位省标准化院、平阴县农业局、蓬莱市质监局、邹城市质监局和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分别汇报了地方标准的编制情况,与会人员对标准草案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议认为,省委省政府自2011年提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部署,4年来全省各地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生态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突出了定性和定量的结合,对常态化管理提出了要求,并强化了村民的主体作用,对全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将产生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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